《东周刊》2002年10月30日出版,也是最后一期,随后迫于舆论压力《东周刊》解散.如今的《东周刊》已不是当年的人马了。
刘嘉玲遭绑架案真实照片,封面人物即刘嘉玲
照片鉴定
心事重重的刘嘉玲
1990年4月24日,年仅25岁的刘嘉玲被三名大汉强行掳走.距刘嘉玲被绑架案十二年后,2002年底,香港《东周刊》刊登了一位不知名女星的裸照,掀起“裸照风波”.后来刘嘉玲公开承认,杂志上的裸照女星就是她.这张裸照正是那时绑匪强行拍摄的.
刘嘉玲遭绑架回放
2002年,闹哄哄的裸照风波终于告以一个段落了.受害女星刘嘉玲在众多朋友的鼓励下,在声讨《东周刊》之后,由所属公司出具了书面声明,表示自己会坚强地活下去;杨受成宣布《东周刊》无期限停刊.
似乎事情应该渐渐归于平静,只等警察找出当年绑架及强行拍摄裸照事件的幕后黑手以告民愿了.然而,作为一个看客,作为有点窥探心理的小市民,偶在仔细认真地观看了这大半幕戏剧之后,却发现了当前所谓的“民愿”理论中的诸多破绽.
首先,几乎所有的声音都是谴责《东周刊》的,这些声音当中,偶大部分倒是蛮同意的,说狗仔队是如何地丧失了起码的职业道德和人道关怀,为求生存不择手段,此次被停刊完全是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等等.只是,关于传媒是黑手的帮凶这一点,偶就有些不明白了.《东周刊》不就是把某人的旧伤口给戳穿了,然后再翻出来给大家展览了一下吗?顶多是没有人性落石下井而已,怎么就成了黑手的帮凶了呢?
其次,几乎所有的声音都是同情或者钦佩刘嘉玲的,因为她是受害者,这倒是无可非议的.只是,在同情或者钦佩之后,我们是否应该冷静地思考一下,当年她有没有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她有没有去警察局报警?要等到现在照片被登出来了,才坚强地来面对现实,难道这12年来,她一直都是在积蓄面对现实所需要的勇气吗?或者,还是别的什么苟且偷生或者忍辱负重的原因呢?
第三,几乎所有的艺人都强烈地指责传媒的冷酷,经常侵犯他们的隐私,经常做些下三滥的勾当啊等等.看看那些跳出来为刘嘉玲说话,指责甚至大骂传媒的明星们,都激动得仿佛自己就是刘嘉玲一样被人强行拍了裸照在给传媒展览一样.看着他们的激动样子,偶忍不住想想了一把.如果被拍裸照的不是刘嘉玲,也不是演艺圈的女子,而是一个极其平常的邻家女子,那么,那些大腕明星们还会如此热衷骂传媒吗?那些艺人们还会如此干巴巴地跑去抗议集会吗?
第四,当香港特首也出面表示《东周刊》的行为触犯了香港人民的社会道德之后,香港警察当即表示跟进此案,要求受害女星积极配合他们破解12年前的绑架案件.也许,在这场闹剧中,这一毫不起眼的画面才是事件的高潮,也是偶不思不得其解的关键所在吧.请问,12年前,香港的警察做什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