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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瞒婚或触犯税务法 罚成监半年或罚款[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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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瞒婚或触犯税务法 罚成监半年或罚款[1P]

乐基儿和黎明。
  不论秘婚艺人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交税,需向税局申报其婚姻状况。阿Sa与郑中基二人婚后,已四度填交报税表;黎明与乐基儿被爆已婚前,也应两次报税;刘德华婚也有一次交税经验,反而杨千嬅要到今年才正式以丁家妇身份报税。假如有人向税局隐瞒已婚状况,有可能触犯法例,最高刑罚会被监禁6个月。   艺人若瞒婚报税,随时坐监半年。   除郑中基和阿Sa瞒婚外,黎明、刘德华及杨千嬅也曾瞒婚。不论秘密结婚艺人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交税,需向税局申报其婚姻状况,假如有人向税局隐瞒已婚状况,更有可能触犯法例,最高刑罚会被监禁6个月。   瞒婚艺人不论以个人名义或是以公司名义交税,在婚姻状况一栏中,均要向税局申报婚姻状况,阿Sa与郑中基最早秘婚,二人婚后至今已四度填交报税表;黎明与乐基儿被爆已婚前,也应两次报税;刘德华婚后也有一次交税经验,反而杨千嬅要到今年才正式以丁家妇身份报税。   香港黄国桐律师说:“税制是要填写婚姻status,要看回税单最后一栏是declare(宣告)以上你填写的一切资料无误。假如他declare了,证明自己所讲属实,但被发作虚假声明,这样是可以提告的。至于作虚假声明,告得进的话,最高刑罚是监禁6个月,最轻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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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天子犯法如庶民同罪,今日就轮到明星犯法也一样要惩罚,
法律面前就应该人人平等,但是当今在天朝中,法律好像更多的是为有钱人而服务
我等这些蚁民只能是成了代罪羔羊。
香港社会可能会好一点,多少有一点平等,但是在内陆,就未必了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xc0620 金币 +2 回复认真,鼓励! 2010-4-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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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瞒婚还会有这种后果,真的是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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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子的老婆挺漂亮的,做起活来不知是一个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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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香港的法律蛮厉害的,不过最主要的执行力度,在香港是不管你是谁,违法就是违法,不会因为你是身份变的不一样了,新加坡也是。这个国内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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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结婚是自由的事情,为什么要公开呢,不公开还要罚钱,太没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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