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glem1 2009-7-13 00:13
某电讯员工出售手机机主资料被依法逮捕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黎某。这是广州市检察机关执行《刑法修正案(七)》新罪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宗案件。
公安机关查明,自2008年3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其在广州某电讯公司工作的便利,将机主资料等信息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利近万元。《刑法修正案(七)》正式实施后,李某非法出售机主信息的行为并未收敛。2009年2月28日至5月期间,李某再次出售4份手机机主资料给黎某,黎某获取上述信息后转卖给私家侦探公司。
6月18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呈捕;6月25日,广州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
d3487733 2009-7-13 01:40
不应该只抓这个人。这些信息的买主呢?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吧?
chi_fan 2009-7-13 19:42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确实比较讨厌,经常莫名其妙的收到很多电话和短信。
88323952 2009-7-13 21:10
恐怕这不只是个人行为吧,没有上面的允许,一个小职员能够这样大胆?恐怕又是一个替罪羔羊
牺牲个人,保全集体。
dream999111 2009-7-13 23:53
活该。很多信息就是被这种人泄露了,这个肯定只是其中一个